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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二章 须贾为魏昭王使於齐 司马迁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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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范雎蔡泽列传·第二章
      须贾为魏昭王使於齐,范雎从。留数月,未得报。齐襄王闻雎辩口,乃使人赐雎金十斤及牛酒,雎辞谢不敢受。须贾知之,大怒,以为雎持魏国阴事告齐,故得此馈,令雎受其牛酒,还其金。既归,心怒雎,以告魏相。魏相,魏之诸公子,曰魏齐。魏齐大怒,使舍人笞击雎,折胁摺齿。雎详死,即卷以箦,置厕中。宾客饮者醉,更溺雎,故僇辱以惩後,令无妄言者。雎从箦中谓守者曰:“公能出我,我必厚谢公。”守者乃请出弃箦中死人。魏齐醉,曰:“可矣。”范雎得出。後魏齐悔,复召求之。魏人郑安平闻之,乃遂操范雎亡,伏匿,更名姓曰张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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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迁

司马迁(前145年-不可考),字子长,夏阳(今陕西韩城南)人,一说龙门(今山西河津)人。西汉史学家、散文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,后任中书令。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五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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