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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傅常郑甘陈段传·陈汤第十四章 班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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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傅常郑甘陈段传·陈汤第十四章
      后汤上书言康居王侍子非王子也。按验,实王子也。汤下狱当死。太中大夫谷永上疏讼汤曰:“臣闻楚有子玉得臣,文公为之仄席而坐;赵有廉颇、马服,强秦不敢窥兵井陉;近汉有郅都、魏尚,匈奴不敢南乡沙幕。由是言之,战克之将,国之爪牙,不可不重也。盖‘君子闻鼓鼙之声,则思将率之臣’。窃见关内侯陈汤,前使副西域都护,忿郅支之无道,闵王诛之不加,策虑愊亿,义勇奋发,卒兴师奔逝,横厉乌孙,逾集都赖,屠三重城,斩郅支首,报十年之逋诛,雪边吏之宿耻,威震百蛮,武畅西海,汉元以来,征伐方外之将,未尝有也。今汤坐言事非是,幽囚久系,历时不决,执宪之吏欲致之大辟。昔白起为秦将,南拔郢都,北坑赵括,以纤介之过,赐死杜邮,秦民怜之,莫不陨涕。今汤亲秉钺,席卷喋血万里之外,荐功祖庙,告类上帝,介胄之士靡不慕义。以言事为罪,无赫赫之恶。《周书》曰:‘记人之功,忘人之过,宜为君者也。’夫犬马有劳于人,尚加帷盖之报,况国之功臣者哉!窃恐陛下忽于鼙鼓之声,不察《周书》之意,而忘帷盖之施,庸臣遇汤,卒从吏议,使百姓介然有秦民之恨,非所以厉死难之臣也。”书奏,天子出汤,夺爵为士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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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固

班固(建武八年32年-永元四年92年)东汉官吏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史学家班彪之子,字孟坚,汉族,扶风安陵人(今陕西咸阳东北)。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潜心二十余年,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,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,征匈奴为中护军,兵败受牵连,死狱中,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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