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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傅常郑甘陈段传·常惠第三章 班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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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傅常郑甘陈段传·常惠第三章
      以惠为校尉,持节护乌孙兵。昆弥自将翕侯以下五万余骑,从西方入至右谷蠡庭,获单于父行及嫂居次,名王骑将以下三万九千人,得马、牛、驴、骡、橐佗五万余匹,羊六十余万头,乌孙皆自取卤获。惠从吏卒十余人随昆弥还,未至乌孙,乌孙人盗惠印绶节。惠还,自以当诛。时,汉五将皆无功,天子以惠奉使克获,遂封惠为长罗侯。复遣惠持金币还赐乌孙贵人有功者,惠因奏请龟兹国尝杀校尉赖丹,未伏诛,请便道击之,宣帝不许。大将军霍光风惠以便宜从事。惠与吏士五百人俱至乌孙,还过,发西国兵二万人,令副使发龟兹东国二万人,乌孙兵七千人,从三面攻龟兹,兵未合,先遣人责其王以前杀汉使状。王谢曰:“乃我先王时为贵人姑翼所误耳,我无罪。”惠曰:“即如此,缚姑翼来,吾置王。”王执姑翼诣惠,惠斩之而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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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固

班固(建武八年32年-永元四年92年)东汉官吏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史学家班彪之子,字孟坚,汉族,扶风安陵人(今陕西咸阳东北)。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潜心二十余年,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,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,征匈奴为中护军,兵败受牵连,死狱中,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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