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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胡广第四章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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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邓张徐张胡列传·胡广第四章
      时,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制,限年四十以上,儒者试经学,文吏试章奏。广复与敞、虔止书驳之,曰:臣闻君以兼览博照为德,臣以献可替否为忠。《书》载稽疑,谋及卿士;《诗》美先人,询于刍荛。国有大政,必议之于前训,咨之于故老,是以虑无失策,举无过事,窃见尚书令左雄议郡举孝廉,皆限年四十以上,诸生试章句,文吏试笺奏。明诏既许,复令臣等得与相参。窃惟王命之重,载在篇典,当令县于日月,固于金石,遗则百王,施之万世。《诗》云:“天难谌斯,不易惟王。”可不慎与!盖选举因才,无拘定制。六奇之策,不出经学;郑、阿之政,非必章奏。甘、奇显用,年乖强仕;终、贾扬声,亦在弱冠。汉承周、秦,兼览殷、夏,祖德师经,参杂霸轨,圣主贤臣,世以致理,贡举之制,莫或回革。今以一臣之言,划戾旧章,便利未明,众心不厌。矫枉变常,政之所重,而不访台司,不谋卿士。若事下之后,议者剥异,异之则朝失其便,同之则王言已行。臣愚以为可宣下百官,参其同异,然后览择胜否,详采厥衷。敢以瞽言,冒干天禁,惟陛下纳焉。帝不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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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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