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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五种第四章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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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第五钟离宋寒列传·第五种第四章
      种匿于闾、甄氏数年,徐州从事臧旻上书讼之曰:臣闻士有忍死之辱,必有就事之计,故季布屈节于朱家,管仲错行于召忽。此二臣可以死而不死者,非爱身于须臾,贪命于苟活,隐其智力,顾其权略,庶幸逢时有所为耳。卒遭高帝之成业,齐桓之兴伯,遗其亡逃之行,赦其射钩之仇,拔于囚虏之中,信其佐国之谋,勋效传于百世,君臣载于篇籍。假令二主纪过于纤介,则此二臣同死于犬马,沉名于沟壑,当何由得申其补过之功,建其奇奥之术乎。伏见故兖州刺史第五种,杰然自建,在乡曲无苞苴之嫌,步朝堂无择言之阙,天性疾恶,公方不曲,故论者说清高以种为上,序直士以种为首。《春秋》之义,选人所长,弃其所短,录其小善,除其大过。种所坐以盗贼公负,筋力未就,罪至征徙,非有大恶。昔虞舜事亲,大杖则走。故种逃亡,苟全性命,冀有朱家之路,以显季布之会,愿陛下无遗须臾之恩,令种有持忠入地之恨。会赦出,卒于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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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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