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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二十四章 婴东朝,盛推夫善 班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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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窦田灌韩传·第二十四章
      婴东朝,盛推夫善,言其醉饱得过,乃丞相以它事诬罪之。蚡盛毁夫所为横恣,罪逆不道。婴度无可奈何,因言蚡短。蚡曰:“天下幸而安乐无事,蚡得为肺附,所好音乐、狗马、田宅,所爱倡优、巧匠之属,不如魏其、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杰壮士与论议,腹诽而心谤,卬视天,俯画地,辟睨两官间,幸天下有变,而欲有大功。臣乃不如魏其等所为。”上问朝臣:“两人孰是?”御史大夫韩安国曰:“魏其言灌夫父死事,身荷戟驰不测之吴军,身被数十创,名冠三军,此天下壮士,非有大恶,争杯酒,不足引它过以诛也。魏其言是。丞相亦言灌夫通奸猾,侵细民,家累巨万,横恣颍川,輘轹宗室,侵犯骨肉,此所谓‘支大于干,胫大于股,不折必披’。丞相信亦是。唯明主裁之。”主爵都尉汲黯是魏其。内史郑当时是魏其,后不坚。余皆莫敢对。上怒内史曰:“公平生数言魏其、武安长短,今日廷论,局趣效辕下驹,吾并斩若属矣!”即罢起入,上食太后。太后亦已使人候司,具以语太后。太后怒,不食,曰:“我在也,而人皆藉吾弟,令我百岁后,皆鱼肉之乎!且帝宁能为石人邪!此特帝在,即录录,设百岁后,是属宁有可信者乎?”上谢曰:“俱外家,故廷辨之。不然,此一狱吏所决耳。”是时,郎中令石建为上分别言两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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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固

班固(建武八年32年-永元四年92年)东汉官吏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史学家班彪之子,字孟坚,汉族,扶风安陵人(今陕西咸阳东北)。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潜心二十余年,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,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,征匈奴为中护军,兵败受牵连,死狱中,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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