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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窦宪第十二章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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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窦融列传·窦宪第十二章
      宪既负重劳,陵肆滋甚。四年,封邓叠为穰侯。叠与其弟步兵校尉磊及母元,又宪女婿射声校尉郭举,举父长乐少府璜,皆相交结。元、举并出入禁中,举得幸太后,遂共图为杀害。帝阴知其谋,乃与近幸中常侍郑众定议诛之。以宪在外,虑其惧祸为乱,忍而未发。会宪及邓叠班师还京师,诏使大鸿胪持节郊迎,赐军吏各有差。宪等既至,帝乃幸北宫,诏执金吾,五校尉勒兵屯卫南、北宫、闭城门,收捕叠、磊、璜、举,皆下狱诛,家属自徙合浦。遣谒者仆射收宪大将军印绶,更封为冠军侯。宪及笃、景、瑰皆遣就国。帝以太后故,不欲名诛宪,为选严能相督察之。宪、笃、景到国,皆迫令自杀,宗族,宾客以宪为官者皆免归本郡。瑰以素自修,不被逼迫,明年坐禀假贫人,徙封罗侯,不得臣吏人。初,窦后之谮梁氏,宪等豫有谋焉,永元十年,梁棠兄弟徙九真还,路由长沙,逼瑰令自杀。后和熹邓后临朝,永初三年,诏诸窦前归本郡者与安丰侯万全俱还京师。万全少子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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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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