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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沈第三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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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九·王沈第三章
      寻迁尚书,出监豫州诸军事、奋武将军、豫州刺史。至镇,乃下教曰:“自古贤圣,乐闻诽谤之言,听舆人之论,刍荛有可录之事,负薪有廊庙之语故也。自至镇日,未闻逆耳之言,岂未明虚心,故令言者有疑。其宣下属城及士庶,若能举遗逸于林薮,黜奸佞于州国,陈长吏之可否,说百姓之所患,兴利除害,损益昭然者,给谷五百斛。若达一至之言,说刺史得失,朝政宽猛,令刚柔得适者,给谷千斛。谓余不信,明如皎日。”主簿陈廞、褚曰:“奉省教旨,伏用感叹。劳谦日昃,思闻苦言。愚谓上之所好,下无不应。而近未有极谏之辞,远无传言之箴者,诚得失之事将未有也。今使教命班下,示以赏劝,将恐拘介之士,或惮赏而不言;贪赇之人,将慕利而妄举。苟不合宜,赏不虚行,则远听者未知当否之所在,徒见言之不用,谓设有而不行。愚以告下之事,可小须后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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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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