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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一章 新野庄王司马歆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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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八·第十一章
      新野庄王歆字弘舒。武王薨后,兄暢推恩请分国封歆。太康中,诏封新野县公,邑千八百户,仪比县王。歆虽少贵,而谨身履道。母臧太妃薨,居丧过礼,以孝闻。拜散骑常侍。

      赵王伦篡位,以为南中郎将。齐王冏举义兵,移檄天下,歆未知所从。嬖人王绥曰:“赵亲而强,齐疏而弱,公宜从赵。”参军孙洵大言于众曰:“赵王凶逆,天下当共讨之,大义灭亲,古之明典。”歆从之。乃使洵诣冏,冏迎执其手曰:“使我得成大节者,新野公也。”冏入洛,歆躬贯甲胄,率所领导冏。以勋进封新野郡王,邑二万户。迁使持节、都督荆州诸军事、镇南大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。

      歆将之镇,与冏同乘谒陵,因说冏曰:“成都至亲,同建大勋,今宜留之与辅政。若不能尔,当夺其兵权。”冏不从。俄而冏败,歆惧,自结于成都王颖。

      歆为政严刻,蛮夷并怨。及张昌作乱于江夏,歆表请讨之。时长沙王乂执政,与成都王颖有隙,疑歆与颖连谋,不听歆出兵,昌众日盛。时孙洵为从事中郎,谓歆曰:“古人有言,一日纵敌,数世之患。公荷籓屏之任,居推毂之重,拜表辄行,有何不可!而使奸凶滋蔓,祸衅不测,岂维翰王室,镇静方夏之谓乎!”歆将出军,王绥又曰:“昌等小贼,偏裨自足制之,不烦违帝命,亲矢石也!”乃止。昌至樊城,歆出距之,众溃,为昌所害。追赠骠骑将军。无子,以兄子劭为后,永嘉末没于石勒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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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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