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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二章 咸康二年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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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帝纪第·第十二章
      二年春正月辛巳,彗星见于奎。以吴国内史虞潭为卫将军。二月,算军用税米,空悬五十余万石,尚书谢褒巳下免官。辛亥,立皇后杜氏,大赦,增文武位一等。庚申,高句骊遣使贡方物。三月,旱,诏太官减膳,免所旱郡县繇役。戊寅,大雩。夏四月丁巳,皇后见于太庙。雨雹。秋七月,扬州会稽饥,开仓振给。冬十月,广州刺史邓岳遣督护王随击夜郎,新昌太守陶协击兴古,并克之。诏曰:“历观先代,莫不褒崇明祀,宾礼三恪。故杞宋启土,光于周典;宗姬侯卫,垂美汉册。自顷丧乱,庶邦殄悴,周汉之后,绝而莫继。其祥求卫公、山阳公近属,有履行修明,可以继承其祀者,依旧典施行。”新作硃雀浮桁。十一月,遣建威将军司马勋安集汉中,为李期将李寿所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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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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