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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张华第十八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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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六·张华第十八章
      太安二年,诏曰:“夫爱恶相攻,佞邪丑正,自古而有。故司空、壮武公华竭其忠贞,思翼朝政,谋谟之勋,每事赖之。前以华弼济之功,宜同封建,而华固让至于八九,深陈大制不可得尔,终有颠败危辱之虑,辞义恳诚,足劝远近。华之至心,誓于神明。华以伐吴之勋,受爵于先帝。后封既非国体,又不宜以小功逾前大赏,华之见害,俱以奸逆图乱,滥被枉贼。其复华侍中、中书监、司空、公、广武侯及所没财物与印绶符策,遣使吊祭之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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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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