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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二十章 太宁三年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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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帝纪第六·第二十章
      三年春二月戊辰,复三族刑,惟不及妇人。三月,幽州刺史段末波卒,以弟牙嗣。戊辰,立皇子衍为皇太子,大赦,增文武位二等,大酺三日,赐鳏寡孤独帛,人二匹。癸巳,征处士临海任旭、会稽虞喜并为博士。夏四月,诏曰:“大事初定,其命惟新。其令太宰、司徒巳下,诣都坐参议政道,诸所因革,务尽事中。”又诏曰:“餐直言,引亮正,想群贤达吾此怀矣。予违汝弼,尧舜之相君臣也。吾虽虚暗,庶不距逆耳之谈。稷契之任,君居之矣。望共勖之。”己亥,雨雹。石勒将石良寇兗州,刺史檀赟力战,死之。将军李矩等并众溃而归,石勒尽陷司、兗、豫三州之地。五月,以征南大将军陶侃为征西大将军、都督荆湘雍梁四州诸军事、荆州刺史,王舒为安南将军、都督广州诸军事、广州刺史。六月,石勒将石季龙攻刘曜将刘岳于新安,陷之。以广州刺史王舒为都督湘州诸军事、湘州刺史,湘州刺史刘顗为平越中郎将、都督广州诸军事、广州刺史。大旱,自正月不雨,至于是月。秋七月辛未,以尚书令郗鉴为车骑将军、都督青兗二州诸军事、假节,镇广陵,领军将军卞壸为尚书令。诏曰:“三恪二王,世代之所重;兴灭继绝,政道之所先。又宗室哲王有功勋于大晋受命之际者,佐命功臣,硕德名贤,三祖所与共维大业,咸开国胙土、誓同山河者,而并废绝,禋祀不传,甚用怀伤。主者其祥议诸应立后者以闻。”又诏曰:“郊祀天地,帝王之重事。自中兴以来,惟南郊,未曾北郊,四时五郊之礼都不复设,五岳、四渎、名山、大川载在祀典应望秩者,悉废而未举。主者其依旧详处。”八月,诏曰:“昔周武克殷,封比干之墓;汉高过赵,录乐毅之后,追显既往,以劝将来也。吴时将相名贤之胄,有能纂修家训,又忠孝仁义,静己守真,不闻于时者,州郡中正亟以名闻,勿有所遗。”闰月,以尚书左仆射荀崧为光禄大夫、录尚书事,尚书邓攸为尚书左仆射。壬午,帝不豫,召太宰、西阳王羕,司徒王导,尚书令卞壸,车骑将军郗鉴,护军将军庾亮,领军将军陆晔,丹阳尹温峤并受遗诏,辅太子。丁亥,诏曰:“自古有死,贤圣所同,寿夭穷达,归于一概,亦何足特痛哉!朕枕疾已久,常虑忽然。仰惟祖宗洪基,不能克终堂构,大耻未雪,百姓涂炭,所以有慨耳。不幸之日,敛以时服,一遵先度,务从简约,劳众崇饰,皆勿为也。衍以幼弱,猥当大重,当赖忠贤,训而成之。昔周公匡辅成王,霍氏拥育孝昭,义行前典,功冠二代,岂非宗臣之道乎?凡此公卿,时之望也。敬听顾命,任托付之重,同心断金,以谋王室。诸方岳征镇,刺史将守,皆朕扞城,推毂于外,虽事有内外,其致一也。故不有行者,谁扞牧圉?譬若脣齿,表里相资。宜戮力一心,若合符契,思美焉之美,以缉事为期。百辟卿士,其总己以听于冢宰,保祐冲幼,弘济艰难,永令祖宗之灵,宁于九天之上,则朕没于地下,无恨黄泉。”戊子,帝崩于东堂,年二十七,葬武平陵,庙号肃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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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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