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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西戎吐谷浑第二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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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六十七·西戎吐谷浑第二章
      吐谷浑谓其部落曰:“我兄弟俱当享国,廆及曾玄才百余年耳。我玄孙已后,庶其昌乎!”于是乃西附阴山。属永嘉之乱,始度陇而西,其后子孙据有西零已西甘松之界,极乎白兰数千里。然有城郭而不居,随逐水草,庐帐为屋,以肉酪为粮。其官置长史、司马、将军,颇识文字。其男子通服长裙,帽或戴冪。妇人以金花为首饰,辫发萦后,缀以珠贝。其婚姻,富家厚出娉财,窃女而去。父卒,妻其群母;兄亡,妻其诸嫂。丧服制,葬讫而除。国无常税,调用不给,辄敛富室商人,取足而止。杀人及盗马者罪至死,他犯则征物以赎。地宜大麦,而多蔓菁,颇有菽粟。出蜀马、牦牛。西北杂种谓之为阿柴虏,或号为野虏焉。吐谷浑年七十二卒,有子六十人,长曰吐延,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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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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