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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霍原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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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六十四·霍原
      霍原,字休明,燕国广阳人也。少有志力,叔父坐法当死,原入狱讼之,楚毒备加,终免叔父。年十八,观太学行礼,因留习之。贵游子弟闻而重之,欲与相见,以其名微,不欲昼往,乃夜共造焉。父友同郡刘岱将举之,未果而病笃,临终,敕其子沈曰:“霍原慕道清虚,方成奇器,汝后必荐之。”后归乡里。高阳许猛素服其名,会为幽州刺史,将诣之,主簿当车谏不可出界,猛叹恨而止。原山居积年,门徒百数,燕王月致羊酒。及刘沈为国大中正,元康中,进原为二品,司徒不过,沈乃上表理之。诏下司徒参论,中书监张华令陈准奏为上品,诏可。元康末,原与王褒等俱以贤良征,累下州郡,以礼发遣,皆不到。后王浚称制谋僭,使人问之,原不答,浚心衔之。又有辽东囚徒三百余人,依山为贼,意欲劫原为主事,亦未行。时有谣曰:“天子在何许?近在豆田中。”浚以豆为霍,收原斩之,悬其首。诸生悲哭,夜窃尸共埋殡之。远近骇愕,莫不冤痛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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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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