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晋书 > 卷九十:《列传第六十》 >
弟子规

吴隐之第三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六十·吴隐之第三章
      广州包带山海,珍异所出,一箧之宝,可资数世,然多瘴疫,人情惮焉。唯贫窭不能自立者,求补长史,故前后刺史皆多黩货。朝廷欲革岭南之弊,隆安中,以隐之为龙骧将军、广州刺史、假节,领平越中郎将。未至州二十里,地名石门,有水曰贪泉,饮者怀无厌之欲。隐之既至,语其亲人曰:“不见可欲,使心不乱。越岭丧清,吾知之矣。”乃至泉所,酌而饮之,因赋诗曰:“古人云此水,一歃怀千金。试使夷齐饮,终当不易心。”及在州,清操逾厉,常食不过菜及干鱼而已,帷帐器服皆付外库,时人颇谓其矫,然亦终始不易。帐下人进鱼,每剔去骨存肉,隐之觉其用意,罚而黜焉。元兴初,诏曰:“夫孝行笃于闺门,清节厉乎风霜,实立人之所难,而君子之美致也。龙骧将军、广州刺史吴隐之孝友过人,禄均九族,菲己洁素,俭愈鱼飧。夫处可欲之地,而能不改其操,飨惟错之富,而家人不易其服,革奢务啬,南域改观,朕有嘉焉。可进号前将军,赐钱五十万、谷千斛。”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