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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刘殷第一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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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五十八·刘殷第一章
      刘殷,字长盛,新兴人也。高祖陵,汉光禄大夫。殷七岁丧父,哀毁过礼,服丧三年,未曾见齿。曾祖母王氏,盛冬思堇而不言,食不饱者一旬矣。殷怪而问之,王言其故。殷时年九岁,乃于泽中恸哭,曰:“殷罪衅深重,幼丁艰罚,王母在堂,无旬月之养。殷为人子,而所思无获,皇天后土,愿垂哀愍。”声不绝者半日,于是忽若有人云:“止,止声。”殷收泪视地,便有堇生焉,因得斛余而归,食而不减,至时,堇生乃尽。又尝夜梦人谓之曰:“西篱下有粟。”寤而掘之,得粟十五钟,铭曰“七年粟百石,以赐孝子刘殷。”自是食之,七载方尽。时人嘉其至性通感,竞以谷帛遗之。殷受而不谢,直云待后贵当相酬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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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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