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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献之第六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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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五十·王献之第六章
      未几,献之遇疾,家人为上章,道家法应首过,问其有何得失。对曰:“不觉余事,惟忆与郗家离婚。”献之前妻,郗昙女也。俄而卒于官。安僖皇后立,以后父追赠侍中、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太宰,谥曰宪。无子,以兄子静之嗣,位至义兴太守。时议者以为羲之草隶,江左中朝莫有及者,献之骨力远不及父,而颇有媚趣。桓玄雅爱其父子书,各为一帙,置左右以玩之。始羲之所与共游者许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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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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