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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殷浩第十二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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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七·殷浩第十二章
      浩后将改葬,其故吏顾悦之上疏讼浩曰:伏见故中军将军、扬州刺史殷浩体德沈粹,识理淹长,风流雅胜,声盖当时,再临神州,万里肃清,勋绩茂著,圣朝钦嘉,遂授分陕推毂之任。戎旗既建,出镇寿阳,驱其豺狼,翦其荆棘,收罗向义,广开屯田,沐雨栉风,等勤台仆。仰凭皇威,群丑革面,进军河洛,修复园陵。不虞之变,中路猖蹶,遂令为山之功崩于垂成,忠款之志于是而废。既受削黜,自摈山海,杜门终身,与世两绝,可谓克己复礼,穷而无怨者也。寻浩所犯,盖负败之常科,非即情之永责。论其名德深诚则如彼,察其补过罪己则如此,岂可弃而不恤,使法有余冤!方今宅兆已成。埏隧已开,悬棺而窆,礼同庶人,存亡有非命之分,九泉无自诉之斯,仰感三良,昊天罔极。若使明诏爰发,旌我善人,崇复本官,远彰幽昧,斯则国家威恩有兼济之美,死而可作,无负心之恨。疏奏,诏追复浩本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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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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