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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彪之第十一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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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六·王彪之第十一章
      后以彪之为镇军将军、会稽内史,加散骑常侍。居郡八年,豪右敛迹,亡户归者三万余口。桓温下镇姑孰,威势震主,四方修敬,皆遣上佐纲纪。彪之独曰:“大司马诚为富贵,朝廷既有宰相,动静之宜自当谘禀。修敬若遣纲纪,致贡天子复何以过之!”竟不遣。温以山阴县折布米不时毕,郡不弹纠,上免彪之。彪之去郡,郡见罪谪未上州台者,皆原散之。温复以为罪,乃槛收下吏。会赦,免,左降谪为尚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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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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