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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荀羡第一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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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五·荀羡第一章
      羡字令则。清和有准。才年七岁,遇苏峻难,随父在石头,峻甚爱之,恆置膝上。羡阴白其母,曰:“得一利刀子,足以杀贼。”母掩其口,曰:“无妄言!”年十五,将尚寻阳公主,羡不欲连婚帝室,仍远遁去。监司追,不获已,乃出尚公主,拜驸马都尉。弱冠,与琅邪王洽齐名,沛国刘惔、太原王濛、陈郡殷浩并与交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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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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