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晋书 > 卷七十二:《列传第四十二》 >
弟子规

郭璞第六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四十二·郭璞第六章
      璞著《江赋》,其辞甚伟,为世所称。后复作《南郊赋》,帝见而嘉之,以为著作佐郎。于时阴阳错缪,而刑狱繁兴,璞上疏曰:臣闻《春秋》之义,贵元慎始,故分至启闭以观云物,所以显天人之统,存休咎之征。臣不揆浅见,辄依岁首粗有所占,卦得《解》之《既济》。案爻论思,方涉春木王龙德之时,而为废水之气来见乘,加升阳未布,隆阴仍积,《坎》为法象,刑狱所丽,变《坎》加《离》,厥象不烛。以义推之,皆为刑狱殷繁,理有壅滥。又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,太白蚀月。月者属《坎》,群阴之府,所以照察幽情,以佐太阳者也。太白,金行之星,而来犯之,天意若曰刑理失中,自坏其所以为法者也。臣术学庸近,不练内事,卦理所及,敢不尽言。又去秋以来,沈雨跨年,虽为金家涉火之祥,然亦是刑狱充溢,怨叹之气所致。往建兴四年十二月中,行丞相令史淳于伯刑于市,而血逆流长标。伯者小人,虽罪在未允,何足感动灵变,致若斯之怪邪!明皇天所以保祐金家,子爱陛下,屡见灾异,殷勤无已。陛下宜侧身思惧,以应灵谴。皇极之谪,事不虚降。不然,恐将来必有愆阳苦雨之灾,崩震薄蚀之变,狂狡蠢戾之妖,以益陛下旰食之劳也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