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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石苞第七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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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·石苞第七章
      苞奏:“州郡农桑未有赏罚之制,宜遣掾属循行,皆当均其土宜,举其殿最,然后黜陟焉。”诏曰:“农殖者,为政之本,有国之大务也。虽欲安时兴化,不先富而教之,其道无由。而至今四海多事,军国用广,加承征伐之后,屡有水旱之事,仓库不充,百姓无积。古道稼穑树艺,司徒掌之。今虽登论道,然经国立政,惟时所急,故陶唐之世,稷官为重。今司徒位当其任,乃心王事,有毁家纾国,乾乾匪躬之志。其使司徒督察州郡播殖,将委事任成,垂拱仰办。若宜有所循行者,其增置掾属十人,听取王官更练事业者。”苞在位称为忠勤,帝每委任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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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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