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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祥第七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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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·王祥第七章
      武帝践阼,拜太保,进爵为公,加置七官之职。帝新爱命,虚己以求谠言。祥与何曾、郑冲等耆艾笃老,希复朝见,帝遣侍中任恺谘问得失,及政化所先。祥以年老疲耄,累乞逊位,帝不许。御史中丞侯史光以祥久疾,阙朝会礼,请免祥官。诏曰:“太保元老高行,朕所毗倚以隆政道者也。前后逊让,不从所执,此非有司所得议也。”遂寝光奏。祥固乞骸骨,诏听以睢陵公就第,位同保傅,在三司之右,禄赐如前。诏曰:“古之致仕,不事王侯。今虽以国公留居京邑,不宜复苦以朝请。其赐几杖,不朝,大事皆谘访之。赐安车驷马,第一区,钱百万,绢五百匹,床帐簟褥,以舍人六人为睢陵公舍人,置官骑二十人。以公子骑都尉肇为给事中,使常优游定省。又以太保高洁清素,家无宅宇,其权留本府,须所赐第成乃出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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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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