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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贺循第十一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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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八·贺循第十一章
      又议者以景帝俱已在庙,则惠怀一例。景帝盛德元功,王基之本,义著祖宗,百世不毁,故所以特在本庙,且亦世代尚近,数得相容,安神而已,无逼上祖,如王氏昭穆既满,终应别庙也。以今方之,既轻重义异,又七庙七世之亲;昭穆,父子位也。若当兄弟旁满,辄毁上祖,则祖位空悬,世数不足,何取于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然后成七哉!今七庙之义,出于王氏。从祢以上至于高祖,亲庙四世,高祖以上复有五世六世无服之祖,故为三昭三穆并太祖而七也。故世祖郊定庙礼,京兆、颍川会、高之亲,豫章五世,征西六世,以应此义。今至尊继统,亦宜有五六世之祖,豫章六世,颍川五世,俱不应毁。今既云豫章先毁,又当重毁颍川,此为庙中之亲惟从高祖已下,无复高祖以上二世之祖,于王氏之义,三昭三穆废阙其二,其非宗庙之本所据承,又违世祖祭征西、豫章之意,于一王定礼所阙不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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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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