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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刘弘第二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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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六·刘弘第二章
      初,弘之退也,范阳王虓遣长水校尉张奕领荆州。弘至,奕不受代,与兵距弘。弘遣军讨奕,斩之,表曰:“臣以凡才,谬荷国恩,作司方州,奉辞伐罪,不能奋扬雷霆,折冲万里,军退于宛,分受显戮。猥蒙含宥,被遣之职,即进达所镇。而范阳王虓先遣前长水校尉张奕领荆州,臣至,不受节度,擅举兵距臣。今张昌奸党初平,昌未枭擒,益梁流人萧条猥集,无赖之徒易相扇动,飙风骇荡,则沧海横波,苟患失之,无所不至,比须表上,虑失事机,辄遣军讨奕,即枭其首。奕虽贪乱,欲为荼毒,由臣劣弱,不胜其任,令奕肆心,以劳资斧,敢引覆餗之刑,甘受专辄之罪。”诏曰:“将军文武兼资,前委方夏,宛城不守,咎由赵骧。将军所遣诸军,克灭群寇,张奕贪祸,距违诏命。将军致讨,传首阙庭,虽有不请之嫌,古人有专之之义。其恢宏奥略,镇绥南海,以副推毂之望焉。”张昌窜于下隽山,弘遣军讨昌,斩之,悉降其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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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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