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晋书 > 卷六十四:《列传第三十四》 >
弟子规

琅邪悼王司马焕第三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三十四·琅邪悼王司马焕第三章
      又案《礼记》,国君之葬,棺椁之间容柷,大夫容壸,士容甒。以壸甒为差,则柷财大于壸明矣,椁周于棺,椁不甚大也。语曰,葬者藏也,藏欲其深而固也。椁大则难为坚固,无益于送终,而有损于财力。凶荒杀礼,经国常典,既减杀而犹过旧,此为国之所厚惜也。又礼,将葬,迁柩于庙祖而行,及墓即窆,葬之日即反哭而虞。如此,则柩不宿于墓上也。圣人非不哀亲之在土而无情于丘墓,盖以墓非安神之所,故修虞于殡宫。始则营草宫于山陵,迁神柩于墓侧,又非典也。非礼之事,不可以训万国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