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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章 简文宣郑太后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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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·第十章
      简文宣郑太后,讳阿春,河南荥阳人也。世为冠族。祖合,临济令。父恺,字祖元,安丰太守。后少孤,无兄弟,唯姊妹四人,后最长。先适渤海田氏,生一男而寡,依于舅濮阳吴氏。元帝为丞相,敬后先崩,将纳吴氏女为夫人。后及吴氏女并游后园,或见之,言于帝曰:“郑氏女虽嫠,贤于吴氏远矣。”建武元年,纳为琅邪王夫人。甚有宠。后虽贵幸,而恆有忧色。帝问其故,对曰:“妾有妹,中者已适长沙王褒,余二妹未有所适,恐姊为人妾,无复求者。”帝因从容谓刘隗曰:“郑氏二妹,卿可为求佳对,使不失旧。”隗举其从子佣娶第三者,以小者适汉中李氏,皆得旧门。帝召王褒为尚书郎,以悦后意。后生琅邪悼王、简文帝、寻阳公主。帝称尊号,后虽为夫人,诏太子及东海、武陵王皆母事之。帝崩,后称建平国夫人。

      咸和元年薨,简文帝时为琅邪王,制服重。有司以王出继,宜降所生,国臣不能匡正,奏免国相诸葛颐。王上疏曰:“亡母生临臣国,没留国第,臣虽出后,亦无所厌,则私情得叙。昔敬后崩,孝王已出继,亦还服重。此则明比,臣所宪章也。”明穆皇后不夺其志,乃徙琅邪王为会稽王,追号后曰会稽太妃。及简文帝即位,未及追尊。临崩,封皇子道子为琅邪王,领会稽国,奉太妃祀。

      太元十九年,孝武帝下诏曰:“会稽太妃文母之德,徽音有融,诞载圣明,光延于晋。先帝追尊圣善,朝议不一,道以疑屈。朕述遵先志,常惕于心。今仰奉遗旨,依《阳秋》二汉孝怀皇帝故事,上太妃尊号曰简文太后。”于是立庙于太庙路西,陵曰嘉平。时群臣希旨,多谓郑太后应配食于元帝者。帝以问太子前率徐邈,邈曰:“臣案《阳秋》之义,母以子贵。鲁隐尊桓母,别考仲子之宫而不配食于惠庙。又平素之时,不伉俪于先帝,至于子孙,岂可为祖考立配?其崇尊尽礼,由于臣子,故得称太后,陵庙备典。若乃祔葬配食,则义所不可。”从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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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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