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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慕容超第十一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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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载纪第二十八·慕容超第十一章
      超论宿豫之功,封斛谷提等并为郡、县公。慕容镇谏曰:“臣闻县赏待勋,非功不侯,今公孙归结祸延兵,残贼百姓,陛下封之,得无不可乎!夫忠言逆耳,非亲不发。臣虽庸朽,忝国戚籓,辄尽愚款,惟陛下图之。”超怒,不答,自是百僚杜口,莫敢开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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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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