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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秃发利鹿孤第一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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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载纪第二十六·秃发利鹿孤第一章
      利鹿孤以隆安三年即伪位,赦其境内殊死已下,又徙居于西平。使记室监麹梁明聘于段业。业曰:“贵主先王创业启运,功高先世,宜为国之太祖,有子何以不立?”梁明曰:“有子羌奴,先王之命也。”业曰:“昔成王弱龄,周召作宰;汉昭八岁,金、霍夹辅。虽嗣子冲幼,而二叔休明,左提右挈,不亦可乎?”明曰:“宋宣能以国让,《春秋》美之;孙伯符委事仲谋,终开有吴之业。且兄终弟及,殷汤之制也,亦圣人之格言,万代之通式,何必胤已为是,绍兄为非。”业曰:“美哉!使乎之义也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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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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