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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陆云第七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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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四·陆云第七章
      机之败也,并收云。颖官属江统、蔡克、枣嵩等上疏曰:“统等闻人主圣明,臣下尽规,苟有所怀,不敢不献。昨闻教以陆机后失军期,师徒败绩,以法加刑,莫不谓当。诚足以肃齐三军,威示远近,所谓一人受戮,天下知诫者也。且闻重教,以机图为反逆,应加族诛,未知本末者,莫不疑惑。夫爵人于朝,与众共之;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。惟刑之恤,古人所慎。今明公兴举义兵,以除国难,四海同心,云合响应,罪人之命,悬于漏刻,泰平之期,不旦则夕矣。机兄弟并蒙拔擢,俱受重任,不当背罔极之恩,而向垂亡之寇;去泰山之安,而赴累卵之危也。直以机计虑浅近,不能董摄群帅,致果杀敌,进退之间,事有疑似,故令圣鉴未察其实耳。刑诛事大,言机有反逆之征,宜令王粹、牵秀检校其事。令事验显然,暴之万姓,然后加云等之诛,未足为晚。今此举措,实为太重,得则足令天下情服,失则必使四方心离,不可不令审谛,不可不令详慎。统等区区,非为陆云请一身之命,实虑此举有得失之机,敢竭愚戆,以备诽谤。”颖不纳。统等重请,颖迟回者三日。卢志又曰:“昔赵王杀中护军赵浚,赦其子骧,骧诣明公而击赵,即前事也。”蔡克入至颖前,叩头流血,曰:“云为孟玖所怨,远近莫不闻。今果见杀,罪无彰验,将令群心疑惑,窃为明公惜之。”僚属随克入者数十人,流涕固请,颖恻然有宥云色。孟玖扶颖入,催令杀云。时年四十二。有二女,无男。门生故吏迎丧葬清河,修墓立碑,四时祠祭。所著文章三百四十九篇,又撰《新书》十篇,并行于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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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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