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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李期第四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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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载纪第二十一·李期第四章
      雄子霸、保并不病而死,皆云期鸩杀之,于是大臣怀惧,人不自安。天雨大鱼于宫中,其色黄。又宫中豕犬交。期多所诛夷,籍没妇女资财以实后庭,内外凶凶,道路以目,谏者获罪,人怀苟免。期又鸩杀其安北李攸。攸,寿之养弟也。于是与越及景骞、田褒、姚华谋袭寿等,欲因烧市桥而发兵。期又累遣中常侍许涪至寿所,伺其动静。及杀攸,寿大惧,又疑许涪往来之数也,乃率步骑一万,自涪向成都,表称景骞、田褒乱政,兴晋阳之甲,以除君侧之恶。以李奕为先登。寿到成都,期、越不虞其至,素不备设,寿遂取其城,屯兵至门。期遣侍中劳寿,寿奏相国、建宁王越,尚书令、河南公景骞,尚书田褒、姚华,中常侍许涪,征西将军李遐及将军李西等,皆怀奸乱政,谋倾社稷,大逆不道,罪合夷灭。期从之,于是杀越、骞等。寿矫任氏令,废期为邛都县公,幽之别宫。期叹曰:“天下主乃当为小县公,不如死也!”咸康三年,自缢而死,时年二十五,在位三年。谥曰幽公。及葬,赐鸾辂九旒,余如王礼。雄之子皆为寿所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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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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