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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挚虞第十二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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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一·挚虞第十二章
      将作大匠陈勰掘地得古尺,尚书奏:“今尺长于古尺,宜以古为正。”潘岳以为习用已久,不宜复改。虞驳曰:“昔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其形容,象物制器,以存时用。故参天两地,以正算数之纪;依律计分,以定长短之度。其作之也有则,故用之也有征。考步两仪,则天地无所隐其情;准正三辰,则悬象无所容其谬;施之金石,则音韵和谐;措之规矩,则器用合宜。一本不差而万物皆正,及其差也,事皆反是。今尺长于古尺几于半寸,乐府用之,律吕不合;史官用之,历象失占;医署用之,孔穴乖错。此三者,度量之所由生,得失之所取征,皆絓阂而不得通,故宜改今而从古也。唐、虞之制,同律度量衡,仲尼之训,谨权审度。今两尺并用,不可谓之同;知失而行,不可谓之谨。不同不谨,是谓谬法,非所以轨物垂则,示人之极。凡物有多而易改,亦有少而难变,亦有改而致烦,有变而之简。度量是人所常用,而长短非人所恋惜,是多而易改者也。正失于得,反邪于正,一时之变,永世无二,是变而之简者也。宪章成式,不失旧物,季末苟合之制,异端杂乱之用,当以时厘改,贞夫一者也。臣以为宜如所奏。”又表论封禅,见《礼志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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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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