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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秦秀第二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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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·秦秀第二章
      周公吊二季之陵迟,哀大教之不行,于是作谥以纪其终。曾参奉之,启手归全,易箦而没,盖明慎终,死而后已。齐之史氏,乱世陪臣耳,犹书君贼,累死不惩。况于皇代守典之官,敢畏强盛,而不尽礼。管子有言:“礼义廉耻,是谓四维,四维不张,国乃灭亡。”宰相大臣,人之表仪,若生极其情,死又无贬,是则帝室无正刑也。王公贵人,复何畏哉!所谓四维,复何寄乎!谨按《谥法》:“名与实爽曰缪,怙乱肆行曰丑。”曾之行己,皆与此同,宜谥缪丑公。时虽不同秀议,而闻者惧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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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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