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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阮籍第三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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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九·阮籍第三章
      籍本有济世志,属魏、晋之际,天下多故,名士少有全者,籍由是不与世事,遂酣饮为常。文帝初欲为武帝求婚于籍,籍醉六十日,不得言而止。钟会数以时事问之,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,皆以酣醉获免。及文帝辅政,籍尝从容言于帝曰:“籍平生曾游东平,乐其风土。”帝大悦,即拜东平相。籍乘驴到郡,坏府舍屏鄣,使内外相望,法令清简,旬日而还。帝引为大将军从事中郎。有司言有子杀母者,籍曰:“嘻!杀父乃可,至杀母乎!”坐者怪其失言。帝曰:“杀父,天下之极恶,而以为可乎?”籍曰:“禽兽知母而不知父,杀父,禽兽之类也。杀母,禽兽之不若。”众乃悦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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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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