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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姚兴下第三十七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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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载纪第十八·姚兴下第三十七章
      时姚懿、姚洸、姚宣、姚谌来朝,使姚裕言于兴曰:“懿等今悉在外,欲有所陈。”兴曰:“汝等正欲道弼事耳,吾已知之。”裕曰:“弼苟有可论,陛下所宜垂听。若懿等言违大义,便当肆之刑辟,奈何距之!”于是引见谘议堂。宣流涕曰:“先帝以大圣起基,陛下以神武定业,方隆七百之祚,为万世之美,安可使弼谋倾社稷。宜委之有司,肃明刑宪。臣等敢以死请。”兴曰:“吾自处之,非汝等所忧。”先是,大司农窦温、司徙左长史王弼皆有密表,劝兴废立。兴虽不从,亦不以为责。抚军东曹属姜虬上疏曰:“广平公弼怀奸积年,谋祸有岁,倾谄群竖为之画足,衅成逆著,取嗤戎裔。文王之化,刑于寡妻;圣朝之乱,起自爱子。今虽欲含忍其瑕,掩蔽其罪,而逆党犹繁,扇惑不已,弼之乱心其可革耶!宜斥散凶徒,以绝祸始。”兴以虬表示梁喜曰:“天下之人莫不以吾兒为口实,将何以处之?”喜曰:“信如虬言,陛下宜早裁决。”兴默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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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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