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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傅咸第六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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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七·傅咸第六章
      时太宰、汝南王亮辅政,咸致书曰:“咸以为太甲、成王年在蒙幼,故有伊、周之事。圣人且犹不免疑,况臣既不圣,王非孺子,而可以行伊、周之事乎!上在谅暗,听于冢宰,而杨骏无状,便作伊、周,自为居天下之安,所以至死。其罪既不可胜,亦是殿下所见。骏之见讨,发自天聪,孟观、李肇与知密旨耳。至于论功,当归美于上。观等已数千户县侯,圣上以骏死莫不欣悦,故论功宁厚,以叙其欢心。此群下所宜以实裁量,而遂扇动,东安封王,孟、李郡公,余侯伯子男,既妄有加,复又三等超迁。此之熏赫,震动天地,自古以来,封赏未有若此者也。无功而厚赏,莫不乐国有祸,祸起当复有大功也。人而乐祸,其可极乎!作此者,皆由东安公。谓殿下至止,当有以正之。正之以道,众亦何所怒乎!众之所怒,在于不平耳。而今皆更倍论,莫不失望。咸之愚冗,不惟失望而已,窃以为忧。又讨骏之时,殿下在外,实所不综。今欲委重,故令殿下论功。论功之事,实未易可处,莫若坐观得失,有居正之事宜也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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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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