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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傅玄第四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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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七·傅玄第四章
      臣闻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,各一其业而殊其务。自士已上子弟,为之立太学以教之,选明师以训之,各随其才优劣而授用之。农以丰其食,工以足其器,商贾以通其货。故虽天下之大,兆庶之众,无有一人游手。分数之法,周备如此。汉、魏不定其分,百官子弟不修经艺而务交游,未知莅事而坐享天禄;农工之业多废,或逐淫利而离其事;徒系名于太学,然不闻先王之风。今圣明之政资始,而汉、魏之失未改,散官众而学校未设,游手多而亲农者少,工器不尽其宜。臣以为亟定其制,通计天下若干人为士,足以副在官之吏;若干人为农,三年足有一年之储;若干人为工,足其器用;若干人为商贾,足以通货而已。尊儒尚学,贵农贱商,此皆事业之要务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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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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