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晋书 > 卷四十五:《列传第十五》 >
弟子规

刘毅第四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十五·刘毅第四章
      在职六年,迁尚书左仆射。时龙见武库井中,帝亲观之,有喜色。百官将贺,毅独表曰:“昔龙降郑时门之外,子产不贺。龙降夏庭,沫流不禁,卜藏其漦,至周幽王,祸衅乃发。《易》称‘潜龙勿用,阳在下也。’证据旧典,无贺龙之礼。”诏报曰:“正德未修,诚未有以膺受嘉祥。省来示,以为瞿然。贺庆之事,宜详依典义,动静数示。”尚书郎刘汉等议,以为:“龙体既苍,杂以素文,意者大晋之行,戢武兴文之应也。而毅乃引衰世妖异,以疑今之吉祥。又以龙在井为潜,皆失其意。潜之为言,隐而不见。今龙彩质明焕,示人以物,非潜之谓也。毅应推处。”诏不听。后阴气解而复合,毅上言:“必有阿党之臣,奸以事君者,当诛而不诛故也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