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晋书 > 卷一百一十四:《载记第十四》 >
弟子规

苻坚下第三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载纪第十四·苻坚下第三章
      新平郡献玉器。初,坚即伪位,新平王彫陈说图谶,坚大悦,以彫为太史令。尝言于坚曰:“谨案谶云:‘古月之末乱中州,洪水大起健西流,惟有雄子定八州。’此即三祖、陛下之圣讳也。又曰:‘当有艸付臣又土,灭东燕,破白虏,氐在中,华在表。’案图谶之文,陛下当灭燕,平六州。愿徙汧、陇诸氐于京师,三秦大户置于边地,以应图谶之言。”坚访之王猛,猛以彫为左道惑众,劝坚诛之。彫临刑上疏曰:“臣以赵建武四年,从京兆刘湛学,明于图记,谓臣曰:‘新平地古颛顼之墟,里名曰鸡闾。记云,此里应出帝王宝器,其名曰延寿宝鼎。颛顼有云,河上先生为吾隐之于咸阳西北,吾之孙有艸付臣又土应之。’湛又云:‘吾尝斋于室中,夜有流星大如半月,落于此地,斯盖是乎!’愿陛下志之,平七州之后,出于壬午之年。”至是而新平人得之以献,器铭篆书文题之法,一为天王,二为王后,三为三公,四为诸侯,五为伯子男,六为卿大夫,七为元士。自此已下,考载文记,列帝王名臣,自天子王后,内外次序,上应天文,象紫宫布列,依玉牒版辞,不违帝王之数。从上元人皇起,至中元,穷于下元,天地一变,尽三元而止。坚以彫言有征,追赠光禄大夫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