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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李胤第二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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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四·李胤第二章
      初仕郡上计掾,州辟部从事、治中,举孝廉,参镇北军事。迁乐平侯相,政尚清简。入为尚书郎,迁中护军司马、吏部郎,铨综廉平。赐爵关中侯,出补安丰太守。文帝引为大将军从事中郎,迁御史中丞,恭恪直绳,百官惮之。伐蜀之役,为西中郎将、督关中诸军事。后为河南尹,封广陆伯。泰始初,拜尚书,进爵为侯。胤奏以为:“古者三公坐而论道,内参六官之事,外与六卿之教,或处三槐,兼听狱讼,稽疑之典,谋及卿士。陛下圣德钦明,垂心万机,猥发明诏,仪刑古式,虽唐、虞畴谘,周文翼翼,无以加也。自今以往,国有大政,可亲延群公,询纳谠言。其军国所疑,延诣省中,使侍中、尚书谘论所宜。若有疾病,不任觐会,临时遣侍臣讯访。”诏从之。迁吏部尚书仆射,寻转太子少傅。诏以胤忠允高亮,有匪躬之节,使领司隶校尉。胤屡自表让,忝傅储宫,不宜兼监司之官。武帝以二职并须忠贤,故每不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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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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