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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五章 鸿嘉元年 班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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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成帝纪·第十五章
      鸿嘉元年春二月,诏曰:“朕承天地,获保宗庙,明有所蔽,德不能绥,刑罚不中,众冤失职,趋阙告诉者不绝。是以阴阳错谬,寒暑失序,日月不光,百姓蒙辜,朕甚闵焉。《书》不云乎?‘即我御事,罔克耆寿,咎在厥躬。’方春生长时,临遣谏大夫理等举三辅、三河、弘农冤狱。公卿大夫、部刺史明申敕守、相,称朕意焉。其赐天下民爵一级,女子百户牛、酒,加赐鳏、寡、孤、独、高年帛。逋贷未入者勿收。”壬午,行幸初陵,赦作徒。以新丰戏乡为昌陵县,奉初陵,赐百户牛、酒。

      上始为微行出。

      冬,黄龙见真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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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固

班固(建武八年32年-永元四年92年)东汉官吏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史学家班彪之子,字孟坚,汉族,扶风安陵人(今陕西咸阳东北)。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潜心二十余年,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,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,征匈奴为中护军,兵败受牵连,死狱中,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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