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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七章 绛侯、灌婴等咸谗陈平曰 司马迁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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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陈丞相世家·第七章
      绛侯、灌婴等咸谗陈平曰:“平虽美丈夫,如冠玉耳,其中未必有也。臣闻平居家时,盗其嫂;事魏不容,亡归楚;归楚不中,又亡归汉。今日大王尊官之,令护军。臣闻平受诸将金,金多者得善处,金少者得恶处。平,反覆乱臣也,原王察之。”汉王疑之,召让魏无知。无知曰:“臣所言者,能也;陛下所问者,行也。今有尾生、孝己之行而无益处於胜负之数,陛下何暇用之乎?楚汉相距,臣进奇谋之士,顾其计诚足以利国家不耳。且盗嫂受金又何足疑乎?”汉王召让平曰:“先生事魏不中,遂事楚而去,今又从吾游,信者固多心乎?”平曰:“臣事魏王,魏王不能用臣说,故去事项王。项王不能信人,其所任爱,非诸项即妻之昆弟,虽有奇士不能用,平乃去楚。闻汉王之能用人,故归大王。臣裸身来,不受金无以为资。诚臣计画有可采者,大王用之;使无可用者,金具在,请封输官,得请骸骨。”汉王乃谢,厚赐,拜为护军中尉,尽护诸将。诸将乃不敢复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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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迁

司马迁(前145年-不可考),字子长,夏阳(今陕西韩城南)人,一说龙门(今山西河津)人。西汉史学家、散文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,后任中书令。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五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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