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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章 众推高祖为盟主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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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武帝纪上·第十章
      众推高祖为盟主,移檄京邑,曰:夫治乱相因,理不常泰,狡焉肆虐,或值圣明。自我大晋,阳九屡构。隆安以来,难结皇室。忠臣碎于虎口,贞良弊于豺狼。逆臣桓玄,陵虐人鬼,阻兵荆郢,肆暴都邑。天未亡难,凶力繁兴,逾年之间,遂倾皇祚。主上播越,流幸非所;神器沉沦,七庙毁坠。夏后之罹浞、豷,有汉之遭莽、卓,方之于玄,未足为喻。自玄篡逆,于今历年,亢旱弥时,民无生气。加以士庶疲于转输,文武困于造筑,父子乖离,室家分散,岂唯《大东》有杼轴之悲,《摽梅》有倾筐之怨而已哉!仰观天文,俯察人事,此而能久,孰有可亡!凡在有心,谁不扼腕。讳等所以叩心泣血,不遑启处者也。是故夕寐宵兴,援奖忠烈,潜构崎岖,险过履虎。辅国将军刘毅、广武将军何无忌、镇北主簿孟昶、兗州主簿魏咏之、宁远将军刘道规、龙骧将军刘籓、振威将军檀凭之等,忠烈断金,精贯白日,荷戈奋袂,志在毕命。益州刺史毛璩,万里齐契,扫定荆楚。江州刺史郭昶之,奉迎主上,宫于寻阳。镇北参军王元德等,并率部曲,保据石头。扬武将军诸葛长民,收集义士,已据历阳。征虏参军庾赜之等,潜相连结,以为内应。同力协规,所在蜂起,即日斩伪徐州刺史安城王修、青州刺史弘首。义众既集,文武争先,咸谓不有一统,则事无以辑。讳辞不获已,遂总军要。庶上凭祖宗之灵,下罄义夫之力,翦馘逋逆,荡清京辇。公侯诸君,或世树忠贞,或身荷爵宠,而并俯眉猾竖,自效莫由,顾瞻周道,宁不吊乎!今日之举,良其会也。讳以虚薄,才非古人,接势于已替之机,受任于既颓之运。丹诚未宣,感慨愤跃,望霄汉以永怀,眄山川以增厉。授檄之日,神驰贼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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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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