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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三章 建平元年 班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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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哀帝纪·第三章
      建平元年春正月,赦天下。侍中骑都尉新成侯赵钦、成阳侯赵皆有罪,免为庶人,徙辽西。

      太皇太后诏外家王氏田非冢茔,皆以赋贫民。

      二月,诏曰:“盖闻圣王之治,以得贤为首。其与大司马、列侯、将军、中二千石、州牧、守、相举孝弟B129厚能直言通政事,延于侧陋可亲民者,各一人。”

      三月,赐诸侯王、公主、列侯、丞相、将军、中二千石、中都、郎吏金、钱、帛,各有差。

      冬,中山孝王太后媛、弟宜乡侯冯参有罪,皆自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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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固

班固(建武八年32年-永元四年92年)东汉官吏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史学家班彪之子,字孟坚,汉族,扶风安陵人(今陕西咸阳东北)。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潜心二十余年,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,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,征匈奴为中护军,兵败受牵连,死狱中,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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