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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九章 汤归至于泰卷陶,中垒作诰。 司马迁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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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殷本纪·第九章
      汤归至于泰卷陶,中垒作诰。既绌夏命,还亳,作《汤诰》:“维三月,王自至於东郊。告诸侯群后:‘毋不有功於民,勤力乃事。予乃大罚殛女,毋予怨。’曰:‘古禹、皋陶久劳于外,其有功乎民,民乃有安。东为江,北为济,西为河,南为淮,四渎已修,万民乃有居。后稷降播,农殖百谷。三公咸有功于民,故後有立。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,帝乃弗予,有状。先王言不可不勉。’曰:‘不道,毋之在国,女毋我怨。’”以令诸侯。伊尹作《咸有一德》,咎单作《明居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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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迁

司马迁(前145年-不可考),字子长,夏阳(今陕西韩城南)人,一说龙门(今山西河津)人。西汉史学家、散文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,后任中书令。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五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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