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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九章 宣德七年 张廷玉、万斯同等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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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纪第九宣宗·第九章
      七年春正月辛酉朔,日有食之,免朝贺。癸酉,大祀天地于南郊。二月甲午,以春和谕法司录囚。三月庚申,下诏行宽恤之政。辛酉,谕礼部曰:“朕以官田赋重,十减其三。乃闻异时蠲租诏下,户部皆不行,甚者戒约有司,不得以诏书为辞。是废格诏令,使泽不下究也。自今令在必行,毋有所遏。”

      夏四月辛丑,免山西逋赋。壬寅,募商中盐输粟入边。六月癸卯,录囚。癸丑,罢中官入番市马。是月,作《官箴》成,凡三十五篇,示百官。

      秋八月乙未,敕京官三品以上举才行文学之士,吏部、都察院黜方面有司不职者。九月庚午,诸将巡边。是秋,免两畿及嘉兴。湖州水灾税粮。

      冬十一月辛酉,召督漕平江伯陈瑄、侍郎赵新等岁终至京议粮赋利弊。

      是年,占城、琉球、哈密、哈烈、瓦剌、亦力把里入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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