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明史 > 卷八:《本纪第八》 >
弟子规

第六章 洪熙元年 张廷玉、万斯同等人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本纪第八仁宗·第六章
      洪熙元年春正月壬申朔,御奉天门受朝,不举乐。乙亥,敕内外群臣修举职业。己卯,享太庙。建弘文阁,命儒臣入直,杨溥掌阁事。癸未,以时雪不降,敕群臣修省。丙戌,大祀天地于南郊。奉太祖、太宗配。壬辰,朝臣予告归省者赐钞有差,著为令。己亥,布政使周干、按察使胡概、参政叶春巡视南畿、浙江。二月辛丑,颁将军印于诸边将。戊申,祭社稷。命太监郑和守备南京。丙辰,耕耤田。丙寅,太宗神主祔太庙。是月,南京地屡震。三月壬申,前光禄署丞权谨以孝行擢文华殿大学士。丁丑,求直言。戊子,隆平饥,户部请以官麦贷之。帝曰:“即振之,何贷为。”己丑,诏曰:“刑者所以禁暴止邪,导民于善,非务诛杀也。吏或深文傅会,以致冤滥,朕深悯之。自今其悉依律拟罪。或朕过于嫉恶,法外用刑,法司执奏,。五奏不允,同三公、大臣执奏,必允乃已。诸司不得鞭囚背及加入宫刑。有自宫者以不孝论。非谋反。勿连坐亲属。古之盛世,采听民言,用资戒儆。今奸人往往摭拾,诬为诽谤,法吏刻深,锻练成狱。刑之不中,民则无措,其余诽谤禁,有告者一切勿治。”庚寅,阳武侯薛禄为镇朔大将军,率师巡开平、大同边。辛卯,参将安平伯李安与荣昌伯陈智同镇交阯。戊戌,将还都南京,诏北京诸司悉称行在,复北京行部及行后军都督府。是月,南京地屡震。

      夏四月壬寅,帝闻山东及淮、徐民乏食,有司徵夏税方急,乃御西角门诏大学士杨士奇草诏,免今年夏税及科粮之半。士奇言:“上恩至矣,但须户、工二部预闻。”帝曰:“救民之穷当如救焚拯溺,不可迟疑。有司虑国用不足,必持不决之意。”趣命中官具楮笔,令士奇就门楼书诏。帝览毕,即用玺付外行之。顾士奇曰:“今可语部臣矣。”设北京行都察院。壬子,命皇太子谒孝陵,遂居守南京。戊午,如天寿山,谒长陵。己未,还宫。是月,振河南及大名饥。南京地屡震。五月己卯,侍读李时勉、侍讲罗汝敬以言事改御史,寻下狱。庚辰,帝不豫,遣使召皇太子于南京。辛巳,大渐,遗诏传位皇太子。是日,崩于饮安殿,年四十有八。

      秋七月己巳,上尊谥,庙号仁宗,葬献陵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张廷玉、万斯同等人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