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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四章 二十八年春正月丙午 张廷玉、万斯同等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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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纪第三太祖三·第十四章
      二十八年春正月丙午,阶、文寇平,甯正以兵从秦王樉征洮州叛番。丁未,大祀天地于南郊。甲子,西平侯沐春擒斩阿资,越州平。是月,周王橚、晋王、㭎率河南、山西诸卫军出塞,筑城屯田。燕王棣帅总兵官周兴出辽东塞。二月丁卯,宋国公冯胜坐事诛。己丑,谕户部编民百户为里。婚姻死丧疾病患难,里中富者助财,贫者助力。春秋耕获,通力合作,以教民睦。

      夏六月壬申,诏诸土司皆立儒学。辛巳,周兴等自开原追敌至甫答迷城,不及而还。己丑,御奉天门,谕群臣曰:“朕起兵至今四十余年,灼见情伪,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,本非常典。后嗣止颁《律》与《大诰》,不许用黥剌、剕、劓、阉割之刑。臣下敢以请者,置重典。”又曰:“朕罢丞相,设府、部、都察院分理庶政,事权归于朝廷。嗣君不许复立丞相。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。皇亲惟谋逆不赦。余罪,宗亲会议取上裁。法司只许举奏,毋得擅逮。勒诸典章,永为遵守。”

      秋八月丁卯,都督杨文为征南将军,指挥韩观、都督佥事宋晟副之,讨龙州士官赵宗寿。戊辰,信国公汤和卒。辛巳,赵宗寿伏罪来朝,杨文移兵讨奉议、南丹叛蛮。九月丁酉,免畿内、山东秋粮。庚戌,颁《皇明祖训条章》于中外,“后世有言更祖制者,以奸臣论”。十一月乙亥,奉议、南丹蛮悉平。十二月壬辰,诏河南、山东桑枣及二十七年后新垦田,毋徵税。

      是年,朝鲜、琉球、暹罗入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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