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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七章 哀帝即位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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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礼志下·第十七章
      哀帝即位,欲尊崇章皇太妃。桓温议宜称太夫人。尚书仆射江[A170]议曰:“虞舜体仁孝之性,尽事亲之礼,贵为天王,富有四海,而瞽叟无立锥之地,一级之爵。蒸蒸之心,昊天罔极,宁当忍父卑贱,不以徽号显之,岂不以子无爵父之道,理穷义屈,靡所厝情者哉!《春秋经》曰‘纪季姜归于京师’,《传》曰‘父母之于子,虽为天王后,犹曰吾季姜’,言子尊不加父母也。或以为子尊不加父母,则武王何以追王太王、王季、文王乎?周之三王,德配天地,王迹之兴,自此始也。是以武王仰寻前绪,遂奉天命,追崇祖考,明不以子尊加父母也。案《礼》‘幼不诔长,贱不诔贵’,幼贱犹不得表彰长贵,况敢锡之以荣命邪!汉祖感家令之言而尊太公,荀悦以为孝莫大于严父,而以子贵加之父母,家令之言过矣。爰逮孝章,不上贾贵人以尊号,而厚其金宝币帛,非子道之不至也,盖圣典不可逾也。当春秋时,庶子承国,其母得为夫人。不审直子命母邪,故当告于宗祧以先君之命命之邪?窃见诏书,当临轩拜授贵人为皇太妃。今称皇帝策命命贵人,斯则子爵母也。贵人北面拜受,斯则母臣子也。天尊地卑,名位定矣,母贵子贱,人伦序矣。虽欲加崇贵人,而实卑之;虽显明国典,而实废之。且人主举动,史必书之。如当载之方策,以示后世,无乃不顺乎!窃谓应告显宗之庙,称贵人仁淑之至,宜加殊礼,以酬鞠育之惠。奉先灵之命,事不在己。妃后虽是配君之名,然自后以下有夫人九嫔,无称妃焉。桓公谓宜进号太夫人,非不允也。如以夫人为少,可言皇太夫人。皇,君也,君太夫人于名礼顺矣。”帝特下诏拜皇太妃。三月丙辰,使兼太保王恬授玺绶仪服,一如太后。又诏曰:“朝臣不为太妃敬,为合礼不?”太常江逌议:“位号不极,不应尽敬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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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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