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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一章 臣钦、臣舒、臣预谨案靖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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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礼志中·第十一章
      臣钦、臣舒、臣预谨案靖、逵等议,各见所学之一端,未晓帝者居丧古今之通礼也。自上及下,尊卑贵贱,物有其宜。故礼有以多为贵者,有以少为贵者,有以高为贵者,有以下为贵者,唯其称也。不然,则本末不经,行之不远。天子之与群臣,虽哀乐之情若一,而所居之宜实异,故礼不得同。《易》曰“上古之世丧期无数”,《虞书》称“三载四海遏密八音”,其后无文。至周公旦,乃称“殷之高宗谅闇三年不言”。其传曰“谅,信也;闇,默也”。下逮五百余岁,而子张疑之,以问仲尼。仲尼答云:“何必高宗,古之人皆然,君薨,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。”周景王有后、世子之丧,既葬除丧而乐。晋叔向讥之曰:“三年之丧,虽贵遂服,礼也。王虽弗遂,宴乐已早,亦非礼也。”此皆天子丧事见于古文者也。称高宗不云服丧三年,而云谅闇三年,此释服心丧之文也。讥景王不讥其除丧,而讥其宴乐已早,明既葬应除,而违谅闇之节也。尧崩,舜谅闇三年,故称遏密八音。由此言之,天子居丧,齐斩之制,菲杖绖带,当遂其服。既葬而除,谅闇以终之,三年无改父之道,故百官总已听于冢宰。丧服已除,故称不言之美,明不复寝苫枕塊,以荒大政也。《礼记》:“三年之丧,自天子达。”又云:“父母之丧,无贵贱一也。”又云:“端衰丧车皆无等。”此通谓天子居丧,衣服之节同于凡人,心丧之礼终于三年,亦无服丧三年之文。然继体之君,犹多荒宁。自从废谅闇之制,至令高宗擅名于往代,子张致疑于当时,此乃贤圣所以为讥,非讥天子不以服终丧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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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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